两年内,福州将建成10家以上智慧养老院
来源: | 作者:cityzen | 发布时间: 2020-05-12 | 108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为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,打通“堵点”,消除“痛点”,福州市出台《福州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(2020—2022年)实施方案》,提出5大提升计划、总计21项主要措施。

5项提升计划 总计21项主要措施
第一项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计划,包含5项措施: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建设要求、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、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、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、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。
第二项为养老服务队伍水平提升计划,包含4项措施:发展养老服务专业教育、多渠道扩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模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、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。
第三项提升计划为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提升计划,包含4项措施: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、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、拓宽养老投融资渠道、做好养老政策指引和信息公开。
第四项提升计划为养老服务消费能力提升计划,包含发展长期照护服务、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两项措施。
第五项提升计划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,包含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,构建高层次地方标准体系,推动居家、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,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,发展“互联网+养老”,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等6项措施。
养老服务市场 民营占比八成以上
方案提出,到2022年,要实现4个目标:
中心城区每15万老年人口配建1个城市社区嵌入式家园,其他县(市)区每30万老年人口配建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;街道和中心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100%;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100%,建制村农村幸福院覆盖率75%。“六助一护”(助餐、助浴、助急、助医、助行、助洁和照护)服务全面推行,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%以上。
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,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80%以上,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达80%以上。
建设高素质、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,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以上,为老服务志愿者达到5000人以上。
全面建立以信用为核心、质量为保障、放权与监管并重的养老服务管理体系。
确保配建设施100%达标
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,重点清查整改规划未编制、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“四同步”(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)未落实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、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问题,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100%。探索实行党建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养老等“一栋楼”服务。
开辟失能老人照护单元
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,充分调动社会资源,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、公建民营等方式,支持敬老院建设、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,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,逐步将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。到2022年底,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100%实现集中供养,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%以上,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。
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
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,结合老旧小区改造,做好老旧居住区公共区域无障碍改造,支持无电梯老旧住宅加装电梯。加快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,从2020年起,对经济困难的高龄、失能老年人家庭,统筹省级财政补贴资金,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户,每户按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,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。
基层开发为老服务岗位
2022年前,市、县全面实行养老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“入职奖补”制度。在基层特别是乡镇(街道)、社区(村)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。鼓励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、农村困难边缘群众、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。
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
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,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,重点为经济困难半失能、失能(失智)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,优先满足劳动模范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养老服务需求。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,向社会开放的床位,主要接收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。落实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相关规范,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超过70%。
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税
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,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收入,符合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。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,免征增值税。
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、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自用房产、土地的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
推动建立保险、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,整合高龄津贴、护理补贴等,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、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。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项目、标准、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,完善居家、社区、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,保障失能失智、残疾等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,评估结果与补贴等政策相挂钩。推进商业机构发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。探索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。
建养老服务“中央厨房”
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、便携式监测、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、食品、保健品、服饰等产品用品。支持各地建设具有配餐、送餐功能的养老服务“中央厨房”。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,采取老年餐桌、上门服务等形式,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、助浴、助急、助医、助行、助洁等服务。
支持开办医养结合机构
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公建民营、民办公助等方式,开办医养结合机构。
到2022年,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超过50%,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,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、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,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。
打造智能化智慧养老院
全市统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,提供“一站式”养老服务解决方案。到2022年,打造10家以上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、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“智慧养老院”。
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工作机制,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。
——文章来源:海峡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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